监管机构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具体受理单位和权限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最新公开资料为准。
依据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整理。
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法源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由香港证监会(SFC)负责。制度针对在香港经营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推广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不把所有区块链、钱包或技术服务自动归入同一牌照。
申请前要把撮合交易、客户资产托管、法币出入金、代币上架、做市、借贷、场外交易及证券型代币逐项拆分。涉及证券型代币或其他《证券及期货条例》受规管活动时,可能同时需要第1类、第7类或其他SFC牌照,不能仅凭VASP牌照覆盖。
重要提示:香港现行制度针对中央交易平台;证券型与非证券型代币可能涉及 SFO 与 AMLO 双轨申请。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具体受理单位和权限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最新公开资料为准。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牌照
香港现行制度针对中央交易平台;证券型与非证券型代币可能涉及 SFO 与 AMLO 双轨申请。
许可范围与持续义务
内容已结合监管机关公开规则、申请材料结构和实际业务流程交叉核对。
以下内容用于划定香港 VASP 虚拟资产服务牌照的项目范围;最终应以实际业务和官方批复为准。
申请文件应说明运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产品、客户、渠道、交易流程、收入模式和控制措施。
申请文件应说明客户虚拟资产托管及交易撮合的产品、客户、渠道、交易流程、收入模式和控制措施。
申请文件应说明获准的场外交易及附带服务的产品、客户、渠道、交易流程、收入模式和控制措施。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通常会从主体、人员、业务真实性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审查;不同项目的材料深度会有差异。
官方资料: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递交前应再次核对最新表格、费用、时限和技术要求。
逐项说明拟开展的运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客户虚拟资产托管及交易撮合、获准的场外交易及附带服务,包括客户、地区、渠道、产品和资金流。
披露股东、最终控制人、董事及关键人员,并准备诚信、经验和资金来源证明。
建立职责分工、利益冲突、投诉、外包、业务连续性、网络安全和财务控制。
根据风险评估建立客户尽调、持续监测、制裁筛查、可疑交易报告、记录保存和培训机制。
平台营运者须维持不少于港币500万元缴足股本,并按适用规则维持不少于港币300万元或规定计算结果(以较高者为准)的速动资金;财务资源计算及通知义务应按 SFC 现行规则复核。
平台须至少有两名负责人员,其中至少一名为执行董事;申请人、负责人员、持牌代表、董事及最终拥有人均须通过适当人选审查。
办公室、注册地址和记录保存地点应分别核对。监管机关如要求本地实质,不得以仅收信的虚拟地址替代实际管理、客户服务、系统控制和档案查阅安排。
预算应区分法定费用、资本或保证金、公司及处所成本、人员成本和专业服务费。没有官方依据时不写固定总价或保证下牌周期。
| 预算项目 | 计费依据 | 核对要点 |
|---|---|---|
| 监管申请及年度费用 | 按牌照类别、权限范围、申请人和关键人员数量,以及主管机关现行收费表核算。 | 只引用主管机关现行收费表;第三方服务费不得包装成政府费。 |
| 资本、保证金与保险 | 平台营运者须维持不少于港币500万元缴足股本,并按适用规则维持不少于港币300万元或规定计算结果(以较高者为准)的速动资金;财务资源计算及通知义务应按 SFC 现行规则复核。 | 资本不是服务费,也不得以临时借款或无法解释来源的资金满足。 |
| 公司设立与法定维护 | 按注册地、股本、注册代理、秘书、注册地址、年报及税务申报分别报价。 | 公司成立不等于牌照获批或银行开户获批。 |
| 办公室与人员 | 按租约、押金、面积、用途、当地薪酬、签证及驻场要求核算。 | 先确认监管接受的实质要求,再签租约或聘任人员。 |
| 制度、系统与专业服务 | 按业务复杂度核算 AML/KYC、制裁筛查、交易监控、网络安全、审计、法律意见、翻译和公证。 | 报价应列明范围、假设、第三方费用和补件次数。 |
流程长短取决于业务复杂度、资料完整度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或受理机构的查询,不宜承诺固定获批时间。
把产品、客户、地区、渠道和资金流映射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牌照的许可范围。
确定申请主体、股权、董事、关键人员、办公场所及外包安排。
准备业务计划、财务预测、组织架构、风险评估和各项合规政策。
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递交申请,回应补件、面谈、系统演示或现场检查。
核对许可条件,在开展业务前完成资本、人员、系统、客户资产和申报安排。
持牌平台须持续遵守资本及流动资源、客户资产隔离、代币纳入与持续审查、市场操守、客户适当性、网络安全、审计和监管申报要求。股权、负责人员、核心系统、托管安排或业务模式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先核对是否需要SFC批准。
2026年递交前应以SFC现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指引》、通函及申请表为准,并同步核对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稳定币、证券型代币及跨境推广是否触发其他制度。VASP牌照并不代表所有虚拟资产活动均可获准。
官方核对入口: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监管资料。
信息更新说明:监管范围、资本、人员、费用、时限和持续义务可能调整,正式办理前应以主管机构现行规则、表格及个案批复为准。
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法源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由香港证监会(SFC)负责。制度针对在香港经营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推广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不把所有区块链、钱包或技术服务自动归入同一牌照。 申请前要把撮合交易、客户资产托管、法币出入金、代币上架、做市、借贷、场外交易及证券型代币逐项拆分。涉及证券型代币或其他《证券及期货条例》受规管活动时,可能同时需要第1类、第7类或其他SFC牌照,不能仅凭VASP牌照覆盖。
申请资料应形成可演示的控制证据,包括至少两名负责人员的职责、客户资产冷/热钱包架构、私钥治理、代币尽职审查、市场监察、保险或补偿安排、网络安全、AML/CFT、旅行规则、事故响应和有序退出计划。SFC会关注系统实际运行和职责分工,而不只审阅政策文件。
持牌平台须持续遵守资本及流动资源、客户资产隔离、代币纳入与持续审查、市场操守、客户适当性、网络安全、审计和监管申报要求。股权、负责人员、核心系统、托管安排或业务模式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先核对是否需要SFC批准。
2026年递交前应以SFC现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指引》、通函及申请表为准,并同步核对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稳定币、证券型代币及跨境推广是否触发其他制度。VASP牌照并不代表所有虚拟资产活动均可获准。 最新规则见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监管资料。
制度应根据本公司的客户、国家或地区、产品、渠道和交易特征形成企业风险评估,并落到客户尽调、受益所有人识别、持续监控、制裁与政治公众人物筛查、可疑交易升级与报告、记录保存、员工培训和独立测试。直接套用通用模板、没有阈值依据或无法展示操作记录,通常不足以证明制度能够实际运行。
不能只依据单一数字判断。应区分法定最低资本、监管资本、保证金、保险、客户资产保障和足以维持运营的财务资源,并按申请范围和业务规模核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现行规则。资金来源、财务预测和压力情景也应可以解释及验证。本项目还应特别注意:香港现行制度针对中央交易平台;证券型与非证券型代币可能涉及 SFO 与 AMLO 双轨申请。
答案取决于当地法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牌照的申请资格、拟开展的活动及外包模式。即使规则没有统一规定某个职位或面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仍可能关注决策、记录、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和监管沟通是否具有足够当地实质;在租赁场地或聘任人员前,应先核对个案要求。
审查时间受申请完整度、业务复杂度、关键人员适格性、监管查询、面谈或系统演示及第三方证明影响,不宜承诺固定获批日期。项目计划应分别列出准备、递交、补件、技术整改和获批后启用阶段,并保留足够缓冲;只有主管机构能够决定是否受理及批准。
通常不会。申请人应完成供应商尽调,说明数据流、服务水平、审计权、分包、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和退出安排,并保留对规则、阈值、告警处置和重大事故的监督能力。最终是否允许外包及需要何种通知或批准,应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现行规定核对。
不应把已经递交、正在审查或完成公司注册描述为已经获批。正式开展受监管活动、主动招揽客户、收取客户资金或发布可能令人误解的牌照声明前,应确认许可已经生效、业务没有超出批准范围,并同时核对目标客户所在地的跨境营销规则。
常见事项包括续期或年费、监管申报、财务或合规审计、培训、记录保存、投诉处理、客户资产和资本监控,以及对股权、董事、关键人员、地址、业务范围、系统和重大事故的通知或事前批准。应建立合规日历和变更审批流程,并定期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获取规则更新。
应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布的现行法规、申请表、指引、费用表和公告为准。88MSO 页面用于帮助整理问题与材料,不代表监管机构,也不能取代当地律师、税务顾问或主管机构针对个案作出的意见。
可以结合项目边界继续阅读香港 TCSP 信托及公司服务牌照、香港 MSO 金钱服务牌照。这些页面用于比较不同监管路径或配套服务;是否需要同时办理,应以真实产品、客户地区、签约主体和资金流为准。
政府或主管机关费用应能对应官方收费表、付款通知或收据;资本、保证金、保险、办公室、人员、系统、审计、法律、翻译及顾问服务均属独立预算项目。正式报价应列明币种、税费、第三方支出、适用假设和不包含事项。
应先确认申请主体、法定注册地址、实际管理地点、客户接待地点和记录保存地点的区别,再核算注册费、代理或秘书、租金、押金、装修、通讯、保险、签证和本地人员。先租办公室再判断监管边界,可能造成不可回收成本。